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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15%上报审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

广东省、福建省、深圳市财政厅(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有关批复精神,现将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上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所在区域《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

    上述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的收入总额。

二、企业在优惠区域内、外分别设有机构的,仅就其设在优惠区域内的机构的所得确定适用15% 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在确定区域内机构是否符合优惠条件时,根据设在优惠区域内机构本身的有关指标是否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加以确定,不考虑设在优惠区域外机构的因素。

三、企业既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各项税收优惠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其中符合其他税率优惠条件的,可以选择最优惠的税率执行;涉及定期减免税的减半优惠的,应按照25%法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本通知第一条所称横琴新区,是指国务院2009年8月批复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规划的横琴岛范围;所称平潭综合实验区,是指国务院 2011年11月批复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平潭综合实验区范围;所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是指国务院2010年8月批复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规划的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范围。

五、税务机关对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 《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难以界定的,可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含副省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下一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本通知自2014年1月l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执行。

 

横琴 《 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一、高新技术

1.数字化多功能雷达整机、专用配套设备及部件研发

2.安全饮水设备、先进型净水器研发及制造

3.海洋医药与生化制品技术开发与产品服务

4.系统软件、中间软件、嵌入式软件、支撑软件技术开发

5.计算机辅助工程管理软件、中文及多语种处理软件、图形和图像软件技术开发

6.企业管理软件、电子商务软件、电子政务软件、金融信息化软件等技术开发

7.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检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与制造

8.网络关键设备的构建技术;面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的应用系统;传感器网络节点、软件和系统技术、大数据库技术开发

9.第三代及后续移动通信系统手机、基站、核心网设备以及网络检测设备开发与制造

10.高端路由器、千兆比以上网络交换机开发与制造

11.基于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的增值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12.搜索引擎、移动互联网等新兴网络信息服务技术研发

13.光传输技术、小型接入设备技术、无线接入技术、移动通信、量子通信技术、光通信技术开发

14.软交换和VoIP系统、业务运营支撑管理系统、电信网络增值业务应用系统开发

15.在线数据与交易处理、IT设施管理和数据中心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因特网会议电视及图像等电信增值服务应用系统开发

16.数字音视频技术、数字广播电视传输技术、广播电视网络综合管理系统技术、网络运营综合管理系统、IPTV技术、高端个人媒体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17.智能产品整体方案、人机工程、系统仿真设计服务与技术开发

18. 智能电网及微电网技术、分布式供能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

19.先进的交通管理和控制技术;交通基础信息采集、处理设备及相关软件技术;公共交通工具事故预警技术开发与应用;城市交通管制系统;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运营车辆安全监管系统开发

20.空中管制系统、新一代民用航空运行保障系统、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服务系统研发

21. 环境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光学监测等技术开发

22.食品安全技术;生物催化、反应及分离技术开发

23.珍稀动植物的养殖、培育、良种选育技术开发

24.新能源汽车配套电网和充电站技术研发

25.电力安全技术、新型防雷过电压保护材料与技术开发及产品化生产

26.新型高分子功能材料的制备及应用技术,生物基材料研发与制造,生物基合成高分子材料、天然生物高分子材料、生物基平台化合物研发与生产

27.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重点支持系统集成设备本土化率达90%以上的光伏并网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开发

28. 1.5MW级以上风电机组设计技术;风电场配套技术开发

29.海洋生物质能、海洋能(包括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开发

30.能量系统管理、优化及控制技术:重点支持用于城市建筑供热平衡与节能、绿色建筑、城市智能照明、绿色照明系统的应用技术开发

31.城市污水处理与资源化技术:重点支持安全饮水和先进型净水设备技术开发

32.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开发与产品生产

33.用于城市生态系统的生态监测、评估与修复重建技术;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替代技术;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开发

34.环境安全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的光学监测等技术开发

35.城市节水技术开发与设备制造;雨水、海水、苦咸水利用技术;再生水收集与利用技术与工程

36.产业集聚区配套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开发

37. 多维立体打印技术、海洋工程装备研发与应用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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